政策法規
關于印發《常州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使用情況評價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轄市、區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管理,提高專家評審水平,根據《常州市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暫行規則》,制定《常州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使用情況評價考核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常州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使用情況評價考核暫行辦法》
二○一○年
附件:
常州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使用情況評價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管理,提高專家評審水平,根據《常州市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暫行規則》,完善評審專家考核機制,確保政府采購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使用情況評價是指在具體政府采購評審活動中,使用部門(單位)通過評審考核軟件,按照相關評價指標對使用市政府采購專家庫的評審專家的具體情況,所作出的具體評價考核。
使用部門(單位)是指組織采購活動的部門(單位),包括采購代理機構、部門集中采購機構等。
第三條 評價指標。指現場監督人員及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對評審專家進行綜合評價的要素。(滿分100分)
1.評審工作紀律。指是否嚴格遵守招標人有關評標工作紀律,依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不向外界泄露評審情況。(滿分10分)
(1)按時參加。指已接受邀請,是否按規定時間參與評審或中途終止評審。(滿分2.5分)
(2)關閉通信設備。指評標時不能開通任何通信設備,不得與外界發生聯系。(滿分2.5分)
(3)持證上崗。指是否出具有效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聘書》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滿分2.5分)
(4)保守秘密。指評委所用資料是否帶離評標現場。(滿分2.5分)
2.評審業務水平。指在實際評審中,是否能精通專業業務,熟悉產品情況,了解掌握市場行情,正確理解招標文件要求,提出自己的專業意見;是否熟悉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并能熟練應用。(滿分20分)
(1)認真研究采購文件。指是否了解熟悉采購目標、范圍、性質、主要技術要求、標準、商務條款以及評審標準、評審方法等。(滿分10分)
(2)系統評審比較。指是否根據評審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系統評審和比較。(滿分10分)
3.評審準確率。指在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織的平臺下是否對投標文件中的要求準確掌握,評審依據是否正確、可靠,按質完成評標工作。(滿分50分)
(1)認真初審。指對投標文件是否認真進行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的初審。(滿分10分)
(2)嚴格執行評審依據。指評標時是否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獨立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采購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審依據。(滿分10分)
(3)獨立提出評審意見。指評審過程中是否能夠客觀評價投標文件,不受任何干擾,獨立、負責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并按規定需以書面說明具體理由。(滿分10分)
(4)評分分值正確。指采用綜合評分法時,各評審人員評分表中每一評分因素分值是否在規定區值內;客觀分值是否有明顯偏差;各評審人員匯總分值是否正確。各評審人員對單個供應商的評分是否偏離評審小組平均分值±8%。(滿分20分)
4.職業道德。指在政府采購評審中是否能以客觀公正為行為準則,認真履行職責。(滿分20分)
(1)廉潔自律。指是否違反職業道德和國家有關廉潔自律規定,私下接觸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以政府采購名義從事有損政府采購形象的活動。(滿分5分)
(2)客觀公正。指評審人員是否客觀公正履行評審職責,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審意見,沒有傾向或歧視現象。(滿分5分)
(3)認真解答咨詢和質疑。指是否按規定,認真解答評審工作中有關的咨詢和質疑。發現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不正當競爭或惡意串通等違規行為,是否能及時向政府采購評審工作的組織者或財政部門報告并加以制止。(滿分5分)
(4)接受監管。指是否自覺接受財政部門和監察機關的監督管理。(滿分5分)
第四條 評價方法。指按照“一標一評”的方法進行評價和考核。
第五條 考核獎懲機制。指在評標活動結束后,現場工作人員根據《常州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使用情況評價考核表》(見附表)上的各項評價指標實行百分制打分,90-100分為優秀,70-89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將其記入專家管理檔案。年度建立通報制度,通過年度綜合考核評定為較好的,頒發優秀證書;評定為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在一年內發生兩次通報批評或不良記錄的,將取消其一年以上評審資格。累計三次以上者將不得從事評審工作。
第六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政府采購管理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使用情況評價考核表
受評專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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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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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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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價 分 值 及 結 果 |
評價指標 |
標準與分值(滿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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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評審工作紀律 10% |
評價內容 |
得分 |
評價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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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參加(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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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閉通信設備(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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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證上崗(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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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守秘密(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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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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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評審業務水平 20% |
評價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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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專業意見(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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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書面說明理由(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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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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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評審準確率50% |
評價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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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初審(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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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嚴格執行評審依據(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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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獨立提出評審意見(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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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評分分值正確(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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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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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職業道德20% |
評價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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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潔自律(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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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觀公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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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認真解答咨詢和質疑(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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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監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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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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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評價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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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本表適用于對現場評標專家使用情況的評價; 2.現場工作人員按照“一標一評”的方法根據本表上的各項評價指標實行百分制打分; 3.評價結果分為三級,即“優秀”,“合格”,“不合格”; 4.90-100分為“優秀”,70-89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并輸入考核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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